为做好2024年度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学校高层次人才考核坚持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的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因需引进的原则,根据高层次人才的特点,面向社会,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引才工作。
二、引才计划
学校本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及条件如下表,“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招聘 人数 | 岗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岗位 计划 | 拟变更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 | ||||||
12 | 专业技术 | 4001175 | 9 | 机械工程(0802)、精密仪器及机械(080401)、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电气工程(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交通运输工程(0823)、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电子信息(0854)、材料与化工(0856)、轨道交通运输(086101)、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物理学(0702)等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具有本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周转池编 | |
专业技术 | 4001176 | 3 | 数学(0701)、体育学(0403)、教育学(0401)工商管理学(1202)、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统计学(0270)等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具有本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周转池编 | ||
三、引才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或国(境)外大学相关专业毕业生也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才待遇
引才待遇参照《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修订)》(校字[2023]194号)文件执行。
五、报名
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各岗位招满为止。
(一)应聘者填写《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并提供个人资料。具体包括: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聘书和重要社会兼职等材料复印件。
(二)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和主要代表性论著;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以上材料电子版(PDF格式)请发送到组织人事处机电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名称格式:“应聘高层次人才+姓名+专业+毕业学校”。
六、资格初审
学校组织人事处会同相关二级学院和科研部门对应聘者报名材料及时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由组织人事处告知其资格初审结果,并在考核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七、考核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考核工作,组织人事处与二级学院共同对照引才条件,认真审核,具体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由相应二级学院负责,考核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试讲的一种或多种考察方式简化引进程序。
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科研学术水平等方面。考核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则按照面试占50%、学术成果评价占50%的规则,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高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成果评价成绩为准),确定岗位初步拟录用人选。组织人事处会同二级学院将对考核人员提出拟引进意见,对拟引进人员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拟引进意见和考核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研究引进层次类别及其待遇等事宜。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公示或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由学校研究,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高层次人才按全职方式引进聘用,由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和目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被引进人才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等纠纷,均由被引进者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拟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档案调档到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正式报到,对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聘期内实行聘期目标考核,签订聘期协议书(聘期考核具体目标,面议)。
(五)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53-5975018(纪委办公室)。
(六)咨询电话:0553-5975087(组织人事处)张老师。
(七)本公告未规定事项,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